赔偿1739.1万!上市公司起诉蒋劲夫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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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1739.1万!上市公司起诉蒋劲夫被驳回
2024-01-18 1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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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周凌峰报道
  1月17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大晟文化披露,旗下子公司霍尔果斯中联传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中联”)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了原告霍尔果斯中联的起诉。此次法院驳回的诉讼正是去年8月,霍尔果斯中联与明星蒋劲夫的侵权责任纠纷诉讼。
  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霍尔果斯中联因与蒋劲夫发生侵权责任纠纷,曾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1739.1万元。17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向霍尔果斯中联送达《民事裁定书》,经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霍尔果斯中联并非《和解协议》不能履行的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因此驳回原告霍尔果斯中联的起诉。本案诉讼费12.61万元,退还给原告霍尔果斯中联。
  2017年7月3日,霍尔果斯中联与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传视”)签订《电视剧(米露露求爱记)合作合同》,约定苏州传视将40%投资份额中的30%转让给霍尔果斯中联。
  2017年7月17日,苏州传视与蒋劲夫设立的上海明邑影视文化工作室(以下简称“明邑影视”)、新沂大筑影视文化工作室(以下简称“大筑影视”)分别签订策划服务及相关合同,邀请蒋劲夫出演《米露露求爱记》男一号,苏州传视共计向蒋劲夫支付了6915万元。
  2019年11月,蒋劲夫被爆出家暴女友丑闻,拍好的电视剧《米露露求爱记》也因此丑闻未经播出便夭折,这也进而导致该剧投资方霍尔果斯中联及苏州传视等投资完全无法收回。
  据此前大晟文化的披露显示,2020年12月9日,苏州传视与明邑影视、大筑影视签署《和解协议》,约定明邑影视及蒋劲夫向苏州传视支付1118万元,蒋劲夫同意在和解协议生效后四年内,免费参演苏州传视主投的两个影视项目。
  本以为这份协议可以为电视剧《米露露求爱记》的投资方挽回部分损失,但随着政策对失德艺人的管控越来越严,导致《和解协议》重要约定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霍尔果斯中联认为,蒋劲夫仍应返还霍尔果斯中联等投资人剩余合同款5797万元,其中霍尔果斯中联占整个投资总额的30%,因此其诉请赔偿金额为1739.1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明邑影视文化工作室、新沂大筑影视文化工作室均已注销。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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